從『國治媒體』到『媒體治國』

早些時候, 同文『香港脈搏』的余錦賢的一句“輿論失控、市民失格”, 確是擲地有聲. 且容我以一個市民和讀者的身份一抒己見.

今天, 寵壞了的香港市民遇上社會事件, 慣性地對號入座, 將自己放在“正確”和“真理”的一邊. 傳媒也很樂意推波助瀾, 將事情兩極化, 非黑臉即白臉. 但究竟是先有失格讀者, 抑或先有失控輿論? 說媒體是商品, 縱使不是合情, 也是合理合法的. 作為推銷員的眾傳媒老板, 為了迎合顧客需求, 『逢屍必艷、凡商必奸、遇案必訊』註般去製造社會亢奮, 我們有權斥責他們嗎?

台灣一項就社會不安情緒作的民意調查顯示, 民眾認為亂源排名第一是『立委員』、第二是『媒體』. 哀哉傳媒, 竟與政治家共棲於一渾水. 話說回頭, 我覺得中國的政治生態仍是有進步. 不論是香港議會的語言暴力、抑或台灣議會的拳腳交加, 都沒有反對黨人被拉進黑獄, 有包容就有進步, 誰說民主不用付出代價.

談到台灣傳媒霸道, 今期《明報月刊》, 陳若曦訪問國內雜誌《炎黃春秋》的八十五歲社長杜導正和編輯部, 《炎黃春秋》是大陸少數竭力維持異見空間的雜誌, 諸君回首昔日“國治媒體”的悲痛, 鑑古識今. 陳若曦說得好:“『國治』是一把懸在頭上的利刃”, 說到底『媒體治國』仍是比『國治媒體』優勝千倍. 但港人要惜福, 要用理性去告訴傳媒, 我們需要的是持平的報導, 向失控的輿論說不.

『躬自厚而薄責於人』, 我們就是社會, 不存在『我對, 社會錯』這悖論. 與其將責任推卸給別人, 我們應該把主動權拿回自己手中, 讓傳媒老板知道我們要的不是霎時的興奮, 而是雋永的睿智.


註:- 上世紀六十年代, 香港報業發展蓬勃, 有段日子小報萌生, 很多都以煽情來促銷, 有人謔稱縱是八十歲老嫗在街上心臟病發, 蒙主寵召, 也會被小報編輯冠以『艷屍倒卧街頭』.


(於2009年2月4日刊登於信報)

留言

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