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房有情
Lawrence(李律仁)在記者招待會上說得好,參加光房計劃令我們變得謙卑,甚至感到慚愧。
光房計劃是透過一些有心人業主,購入私人住宅包括一些已補地價的居屋單位,以低於市值的租金租予一些有困難的單親家庭。負責承租和審核租客的公司叫「要有光」,創辦人及行政總裁是Ricky(余偉業),主席是Lawrence。
「要有光」是香港社會創投基金(SVHK)投資的其中一個項目,SVHK的CEO Francis (魏華星)是撮合人,出力不少,Ricky之前是安利香港區的總經理,不惑之年才毅然全身投入社企,令人感動。為什麼稱「要有光」?是因為早前Ricky訪問了一些板間房,看到那些不堪入目的居住環境,誓志為貧困家庭安排要有充足光線的居所。
不得不提的是創先河的首位光房業主Annie(陳恩怡),她說:〝作為一個私人投資者……在有恰當財務保障的前提下,還能為社會帶來正面的影響,可以說是一箭雙鵰。〞不論你是看好香港物業的長遠前境,抑或是看重舊區的重建價值,將一些長期持有的物業轉作「光房」用途,都是利人而不損己的。有心人可與「要有光」聯絡:realty@lightbe.hk/電話:28061911。
轉眼間,我作為香港社會創投基金(SVHK)的董事就快四年了,作為董事,我對很多SVHK的投資項目都會提出意見,包括為傷殘人而開設的「鑽的」和上面提到的光房計劃。帶着投行背景的我,在董事會上分析項目時,難免用平常的財務分析角度去評估計劃;現金流、競爭門檻、執行風險等等。
當Ricky第一次提出這計劃時,我問了很多問題,包括項目的持續性和它的規模效應,因為租約最長是三年的,之後單親家庭仍要再次面對市場租金的壓力,那陣又如何呢?理想中,受助家庭在這期間內,由於居住環境改善了,增加自信心,在社會上的競爭力得以提升,成功上位。
我的存疑,因為一次家訪而抹去,農曆年前和一班的〝龍友〞拜訪了在藍田的光房家庭,除了問候之外,也為家庭成員帶來一些拍生活照的機會。三個不同年代的新移民母親,婚姻失敗,帶三個不同年紀的孩子,分別是三歲到大學生。她們來港的時間不同,找工作也面對不同程度的困難。「要有光」通過不同的社會服務機構介紹,分析過他們的背景,更重要是看看不同家庭的互動和共處,最終選擇了這三家人。
和亞娟、亞琼和亞英閒話家常,感受到他們有因為改善環境帶來的喜悅,我終於明白到過分的分析是多餘的,世事常變,很多事情的發展,我們都控制不了,能夠本着一點善心去結一點善緣,又何必太過計較這棵樹會怎樣開枝散葉。Ricky對項目非常熱心和投入,好事不以小而不為。
家訪到了末段,還有數天便是農曆新年,亞英希望家中能夠有一盆年花渡歲,但卻擔心年花價錢太貴,一個很謙卑的願望,我和他們道別之後,在藍田的街市跑了一圈,終於找到一盆水仙,轉回頭給他們送上。
(於2013年3月4日刊登於明報)
(於2013年3月4日刊登於明報)
留言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