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股亦可,債亦可

近日市場幾支重磅股,包括京東(9618) 、阿里巴巴(9988)和聯想集團(0992),都先後發行可換股債券(Convertible Bonds, CB)。不同類型的可控股債,針對的投資對象各異,我們且借這些案例來分析一下可換股的特性。

可換股債券的條款,包括一般債券的條款如:

1. 年期
2. 利率
3. 信貸等級 (有沒有抵押品);

再加上和換股有關的條款:

4. 換股價
5. 可換股的時間

可換股債的發行對象可以是投資股票的,亦可以是投資債務的。針對了不同的投資者,條款的設計會不同。如果要吸引股權投資者,換股價會定得比較貼近現股價。像聯想今次發行的可換股債,它的換價相對股票的現價有13.5%的折讓,和批股沒有很大分別,這是比較旱見的。債券亦不付任何利息,年期是3年,比起其他兩隻都短。投資人沙特主權基金(PIF)基本上是用入股的角度進行這項投資。

相對起來,京東和阿里的可換股債發行年期比較長(5和7年),有象徵式的票面利息(0.25%和0.5%)。最重要的分別是,兩者的換股溢價分別是35%和30%,這是比較常見的可換股債條款。總括而言, 如果吸引的發行對象是債權投資者,發債體便要將利率定得高一點,縱使換股價和現貨價有一段距離;如果發行對象是股票投資者,換股價便要定得貼市一點,利息少一點甚至沒有,投資者都可以接受。

理論上,可换股債又是如何定股的呢? 按公司金融(Corporate Finance)學:

正常債券價格=可換股債券價格+期權價格

舉例說,普通債券的利率是5%,可換股債券的利率是2%,中間相差的3%所代表的價值便是期權的價值。投資者可以用國庫利率、信貸溢價(credit spread) 、股票現價、可換股價、年期和股票波幅,推算可換股債的定價是否合理。像京東和阿里般的科技股,理論上,由於股價波幅高,期權的價格亦高,可換股債和正常債券之間的差格亦高。

在歐美金融市場,投資可換股債是一被深研的學問,Convertible Arbitrage亦是一很普遍的對沖基金策略。基金經理會通過債券、股票、期權和信貸掉期合約(CDS)進行對沖逐利。亞洲可換股債的市場工具沒有歐美的深度和寛度,做空債券和股票也不是那麼容易,投資亞洲可換股債的,更多是單向的Buy-and-hold。

(於2024年6月2日刊登於明報)

(圖片來源:灼見名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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