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盛 vs 政府

4月中旬, 高盛成功發行50億美元新股, 再加上首季盈利理想, 市場傳出公司會努力償還政府貸款, 擺脫“脫苦” (TARP)註基金的緊箍咒. 重獲自由的好處是在營運上不用背負太多的包袱, 高管的薪酬亦不用被外人過問. 但這動作難免給人『有事鍾無艷、無事夏迎春』的感覺.

在美國財經界, 有些人將高盛比喻為星球大戰中的黑暗勢力, 以顯示其政經勢力無處不在. 的確, 在華盛頓和紐約, 不論在私人或公共機構, 到處都可見到前高盛高管的身影.

認識不少在高盛工作的朋友, 過往也和不少前高盛員工共事, 名氣是一回事, 最終還得看個人能力. 高盛作為行業的龍頭, 確有它的成功之處. 它的一個企業文化特點是(尤其是在1999年上市前的合伙人制度中)極力淡化個人英雄主義. 唯其如此, 在一些主要決策上都突顯團隊精神. 在過往無數次的市場風暴中, 高盛都能夠很果斷地做出一些也許是很聰明, 但在辦公室政治中卻很難執行的決定. 例如在漫天風雨的市場環境下, 決定增加高風險的交易活動(高盛上季的盈利很多都是來自交易室的); 又例如在眾人都在迷戀信貸衍生工具的Carry遊戲時, 毅然容許其一個交易團隊做空房地產信貸市場. 大機構聰明人很多, 但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生意, 直接關係到自己的年終花紅. 要以大局為重談何容易. 一是錢、另一是權, 都是投行精英的英雄塚.

以股價論, 高盛在這次世紀風暴中, 相對起其他投行,跑出又豈止一個身位. 然而, 每個機構都有他們的盲點, 精明如高盛亦不例外. 過往, 利之所趨是天職, 今天, 把握任何一個機會賺取最多的金錢, 在漫天民怨底下, 是具小聰明卻缺大智慧.

七仟億(美元下同)的“脫苦”基金是美國政府為挽救國內金融機構而設的. 據我的紐約朋友說, 原本高盛是不願向政府借錢的. 一佰億元, 說多不多, 像高盛那麼大的機構真的出現問題, 一佰億元可能真的濟不了事. 但前財長保爾森堅持一視同仁, 要高盛和其他銀行一樣讓政府注資.

自願不自願, 高盛和大摩最終都接受政府的條件, 美國銀行業亦短暫渡過一劫. 高盛得到的幫助, 並不單是資金. 加入TARP的同時, 高盛亦搖身一變, 成了商業銀行, 可以通過聯邦貼現窗張羅短期資金. 沒有這些因素, 市場是否接受高盛作為交易對手, 高盛能否利用便宜錢去開收息盤大賺特賺, 尚是未知之數.

5月份的《Euromoney》雜誌, 社評是“高盛 vs 政府”, 結語是不論政府是否容許高盛撤離“脫苦”基金, 在整個銀行界證明自己有獨立集資能力和完全不用靠政府補助之前, 高盛應該仍然接受大眾監管和限制高管薪酬. 《Euromoney》這行內的雜誌的存在, 是百份之百依賴投行生意, 說它是投行的寄生物並不為過. 這樣背景的傳媒尚且立論如此, 民情熾烈, 可見一斑. 高盛諸君為何視而不見?


註 TARP(Troubled Asset Relief Program)有問題資產援助計劃


(於2009年6月3日刊登於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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