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讓正義沖昏了頭腦


選擇一個政治立場,然後評論事情時,選擇看和聽自己感覺舒服的東西是很容易的

佔領理大的示威者與警察持續對峙, 執筆時仍有數十名年青人留守在環境日趨惡劣的校園, 此事固然令我心傷, 亦令我反思『和理非』在這運動中是否誤導了年青人, 包括一些未成年的抗爭者.

我在網上聽了被困示威者的求救錄音帶. 語中帶着絕望、恐懼和被背叛. 他們有些希望外面的兄弟可以伸出援手, 以武力衝擊警察 (事實這只會製造更多的拘捕). 被困之後, 示威者之間在去留問題上亦出現分歧.  (過往很多佔領行動包括天安門及雨傘運動都出現同樣的問題.) 

這些年青人為了他們心目中的理想, 付出嚴峻的代價, 事前, 他們是否明白佔領行動按現行的香港法律是違法的, 警察有權拘捕他們, 就像佔中三子最後被刑事起訴及定罪.   作為香港人, 我們需要尊重法律.  作為抗爭的支持者, 和理非應該盡力監察警察在執法時, 不會使用過份的暴力.  這亦是在合法情形下, 給予示威者最大的保護.  

當我聽到佔領者志高氣昂地說:『對不起, 我們帶給大家不便, 但請相信我, 我會將帶給大家一個更美好的社會』.   這是一個何等高尚的理想, 但這是一個短期內可以實現的目標嗎?  作為和理非, 我們在精神及資源上支持示威者, 但是身受皮肉之苦的, 畢竟不是我們.  我不想誤導他們, 因為付出沉重代價的是在前線的勇武者, 不是我們和理非.
高院裁定《禁蒙面法》違反基本法.   我其實並不反對《禁蒙面法》, 但同樣我會要求警察執法時必須表露身份, 不然便是犯法.   蒙面令勇武派多了一份羅曼蒂克, 容易衝動, 亦給「鬼」製造機會.   高院推翻《禁蒙面法》是摑了香港特區政府一巴.   《禁蒙面法》因為與其他控罪同期執行, 沒有帶來阻嚇的效果. 抗爭運動演變急速, 到了中後期, 特區政府才推出刑罰那麼輕的《禁蒙面法》, 是有等於無, 施政笨拙如斯.


(20191125日刊登於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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