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PEX事件的多面觀
虛擬資產交易平台JPEX涉嫌詐騙,事件越弄越大,最新發展牽涉洗黑錢。執筆時,警方己經拘拒控了8人, 有2417名受害人報案,涉及金額逾15億,證監被批評監管不力。我跟蹤虛擬資產多年,撇開洗錢和不正當銷售,單談虛擬資產交易,下面嘗試釐清幾觀念。
1. 交易所無牌經營?
全世界最大的幾個交易所包括幣安 (Binance)、Coinbase(在納斯達克上市)和Kraken,都沒有在香港申請發牌。香港目前獲發牌照的兩家虛擬資產交易商,我都認識,也明白他們都面對交易量偏低、流動性不足的困難。在香港,認真從事虛擬貨幣買賣的人,絕大部份都不會以這兩家作為主要交易平台。所以,在香港發牌的不一定是流量和賺錢的保證。只是法律上,在今年6月1日之後,在香港「經營」交易平台,需要獲香港證監發牌,不然,便不可以向公衆推銷服務。但我相信很多用家,仍然會主動上網在其它平台交易。
2. 出金不遂和投資平台幣輸錢是兩回事
交易平台的經營者,往往喜歡發行自己的代幣 (tokens),JPEX亦不例外,發行了平台幣JTC。這些平台幣跟很多虛擬貨幣一樣,是沒有實質資產支持,良莠不齊。價格暴跌,屢見不鮮。最佳例子是FTX發行的平台幣FTC,FTX出事後價格跌至近零。投資者購買這些超高風險的平台幣,蒙受損失,只能「投」責自負。
但出金不遂是截然下同的事情。顧客將虛擬幣存放在交易所的錢包(wallet)作買賣,要出金時,交易所未能以一合理的交易費用去完成,是詐騙行為。
3. 銷售對象
今次事件引起關注,部份原目是因為JPEX在香港大賣廣告,而且聘用藝人作代言。但JPEX的目標肯定不專業玩家。是但正如我上文提及,有水平的市場參與者,根本不會受這些廣告影響。他們更關心是交易平台的流量和交易成本。JPEX吸引到的顧客,只是一批沒有投資經驗的散户。(當然,他們也許更應該是受保護動物。)
4. 監管風氣,時移勢易
證監見傳媒,多次提及經營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的牌照要求,是在今年六月一日後才生效。
虛擬貨幣開始普及,追溯至2017年,那陣子,大家熱心追捧金融科技創新,比特幣等虛擬貨幣被定性為實用型代幣(utility coin),不屬於金融資產。全球的監管機構,亦樂於袖手旁觀,且看這怪物的發展如何。香港亦是如此。
這幾年,虛擬貨幣的發展,正是輕舟已過萬重山。早前,香港證監亦正式將比特幣等代幣,定性為金融資產,納入監管範圍。
之前,代幣發行商為了令監管者繼續閉起半隻眼,採用很多「去金融資產屬性」手段:例如不派息、不擁有實體資產的股份、買賣用加密貨幣進行,避免和法幣 (fiat currency) 產生關係等等。
舉個假定,鬱金香不是貨幣,但可以用來買意大利薄餅。投機者願意用橙色的鬱金香去交換白色的鬱金香,後來白色的鬱金香漲價了,惹來投機氣氛,最後價錢又倒下去。當中有人蠃錢,有人輸錢,但這一切一切又與證監何干呢?
(於2023年10月1日刊登於明報)
(圖片來源: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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