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西方政治倫理


當年馬英九剛上台,我朋友憤世嫉俗,深惡台灣政治,他說馬英九的加上陳水扁的,剛湊一個騙字。

2003年英國追隨美軍入侵伊拉克,推翻薩達姆政權,英軍在當地了6年,聯軍入侵伊拉克後 並沒有發現小布殊龐大殺傷力武器(mass destructive weapon),  白高敦任首相時, 下令就事件展開調查英國政府最近公佈由法官哲高   (Chilcot)主導的調查報告,報告認為伊拉克當日並沒有對英國做成迫切的威脅,情報局提出的大殺傷武器,疑點甚多,貝利雅為了取悅美國, 盲目附從小布殊 置英國的利益不顧,近似叛國。

早時候 美國聯邦法院大法官金斯伯格(Ruth Ginsburg) 接受紐約時報訪問時稱共和黨總統候選人特朗普是一傲漫的說謊者,但過了幾天金斯伯格公開道歉,法官不應該評論公職候選人美國的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一如香港的終審庭,地位崇高,是國家憲制基礎之一,金斯伯格作出批評後,立即惹來特朗普要求道歉,法律界人仕預計金斯伯格會低姿態處理這事件,卻沒想到她會公開道歉。我自己的看法是大法官這一巴掌已經正正摑在特朗普臉上,所謂道歉云云,不過是尊重政治倫理所作出的手段而已,金斯伯格早就達到她的目的。

回頭看, 中國人的政治手腕卻比起洋鬼子笨拙得多. 特區政府提出9月立法會選舉的參選人要額外填報一份確認書,確認香港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份,這些“港獨”條款,政治目標非常明顯,然而,想深一層, 要求又能達到什麼成果呢?   事後, 已經有泛民參議員決定參選依舊,簽書免提,然而, 未聞競選辦會阻止這些人參選依現行法例, 議員當選後,要向政府和基本法宣誓效忠,很多人覺得確認書是畫蛇添足,不合政治倫理.

香港近年的政治生態, 政客和輿論只求爆仗聲響,是否合情理,很少深究,例子俯首即拾; 廉署署任處長未能坐正,大家應該將矛頭直接指向梁特首仍未交出的文件,而不是個人的能力高低,前者客觀無可避,後者卻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此外, 近日的醫改辯論, 醫生議員一夫當關拉布也許不得人心,但梁議員要求點人數,責任在立法會餘下的68位議員(70名減去主席和梁議員),他們拿着納稅人付的薪水,有責任端坐在議事廳中,怎能倒轉頭怪人家點名。

要打造文明社會真不容易.

(2016721日刊登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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