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秤可以有幾傾斜?
我是這樣看釋法的: 事實先於立場
這篇文章啟筆於三星期前, 中間由宣誓到特首“挑機”立會、到人大釋法、到髙院判案, 數易其稿.
天秤可以有幾傾斜? 我堅信權力必須要制衡, 面對特區和中央政府, 作為反對派的泛民手上彈藥有限, 這是為什麼在大衛與歌利亞之間, 我的立場往往是偏幫大衛. 話雖如此, 對於合法與否, 我們不應該有雙重標準. 當人家用民族大義來威嚇我們時, 我們會用守法來作擋箭牌, 堅持這是香港的核心價值. 倒頭來當人家利用法律來箝制我們時, 我們卻稱這些為行為不道德. 我還是比較支持大律師公會主席譚允芝的說法, 不要將大多的陰謀論用在揣釋北京釋法這舉動上.
是釋法抑或是修法, 當然是關鍵. 李柱銘一士諤諤,提出“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特別行政區”和“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及其特別行政區”的分別, 我很想聽聽兩方法律專家的意見. 單論釋法, 迄今為止, 不論泛民抑或是建制, 我仍然未聽到一位法律專家認為人大無權釋法. 你可以說人大選擇在法官作出決定前進行是有點政治打壓, 然而我們不是一直在堅持香港是一守法社會. 事情之可行不可行, 是應該以法律為依歸, 而不是依感情或陰謀論來仍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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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年輕母親問我: “我七歲的小孩在電視上看到議會爭拗甚至肢體碰撞, 老是纏著我問, 誰是好人?誰是壞人?” 我故作理性地說: “事情不可以那麼二分法, 人物的對錯在不同的場合、不同的事件, 有不同的解釋. ” 我心底裡當然明白這是強人所難, 像七歲小孩般, 大部份香港人對政治事件追求快餐式的答案. 但宣揚理性是公共知識份子的責任, 縱使是知不可而為之. 如果連我們這班受香港法律庇護不用担心因言坐牢的也不站出來, 甚至昧於私利, 又或貪圖鎂光燈, 故意扭曲事實, 就真是枉讀聖賢書了!
知識份子要走出象牙塔向羣衆推銷理性是有難度的. 特朗普的當選告訴我們, 很多人的票是從心底裡投的, 不是經腦袋投的. 在香港, 關鍵是令大家明白自由和搵食是互相掛鈎的, 今日我們所在的環境: 大家在街上見到警察不會掉頭走、過海關時關員對我們微笑、 大閘蟹污染會被揭發… 這些都是很微妙亦很脆弱的香港精神, 如果沒有一個受約朿的政府, 很快統統都會被摧毀, 退回到擁有權力便是擁有一切的時候, 再加上一個充滿自信的祖國, 我會不寒而慄: 香港仍然會是一隻很賺錢的金鵝, 但沒有關係的小市民卻永遠沾不到金蛋的邊.
(於2016年11月21日刊登於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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