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讓每宗案件都淪為黃與藍的角力
近日的法庭新聞, 不論是前特首行為不檢案或是七警傷人案都是令人沮喪的.
先說前特首行為不檢案. 曾蔭權從雲端跌下來,
犯的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牽涉的經濟利益卻是那麼微不足道,
作為香港小市民, 我實在令感到心酸,
甚至蒙羞. 我絕對不是“煲呔粉”,
但我覺得曾蔭權是中國的“第一大清官”, 大是因為地位高, 香港特首比省書記和正部長還要高半級. 清是因為涉嫌的利益是那麼少,
一個小小海關官員涉貪都上億元.
至於七警事件, 我覺得令人痛心的是部份市民反應激烈和兩極化, 甚至對香港的司法制度作出一些無理的指控. . 香港有接近3萬名警察, 過往亦有少數的害群之馬犯法,
以權謀私、偷取贜款、非禮強姦都曾出現過, 但香港市民, 包括我自己對香港警察的執法能力和公正從來沒有懷疑. 討論事情的基線是七人有沒有犯法, 這與七人是黃是綠, 是警察抑或是路人甲無關, 我接受人在高壓環境下, 肉體是軟弱的. 你可以爭辯刑期是否過重? 七人是否應該刑期不同? 但這七位男子漢的而且確是犯了法, 這亦不是個別警員犯法的第一宗, 大家反應激烈, 仍然離不開佔中後遺症非黃即藍的狹隘思想, 將一宗普通警察犯案放大, 淪為政治立場的角力.
我想提出一點:- 作為一些公眾人物, 包括一些意見領袖和高級警務人員, 講說話應該小心一點, 要合情合理, 不可以因為要安撫某一方面的情緒, 而將話講過份了. 這方面我是懷念前一哥曾被謔稱為“Sorry哥”的鄧竟成. 註
我們可以同情七警的家人,
可以同情曾先生服務香港那麼多年下場卻是那麼悲涼. 然而, 只有尊重法律, 我們才能令這社會相對地平等(我的佔中立場亦是如此, 你有權為了更祟高的理想, 以身試法,
但你要接受法律的制裁). 一個法官根據一些很明顯的證據判了被告有罪, 即使是判重了, 值得被你們罵得那麼慘嗎? 將事件上綱上線到民族大義, 更是鄉愚. 有人提出立法防止辱警, 這更是“XX上腦”, 置小市民福祉不顧. 先不論侮辱的定調是那麼廣, 要知道警民衝突並不同於手無寸鐵的路人甲路人乙打架, 另一方是攜警鎗的! 立法這調不可以輕彈, 今天你站在線的這一邊, 換個場景, 你可能是另外一邊. 當年, 北京担心自己人在議會內是少數派, 千方百計設立機關防止立法會被大多數席位騎劫, 今天建制自食其果.
回歸近二十年,
舊的權威: 政界也好、商界也好, 都被新的權威摧毀(讀者可以對號入座).
雖然物先腐而虫生, 然而誰又是大觀園門的石獅子呢?
註 香港的首任華人警務署長是李君夏. 跟隨其後的是許祺安、曾蔭培、李明逵、鄧竟成、曾偉雄及現任的盧偉聰. 六屆已退休的一哥, 只有李明逵和鄧竟成沒有加入商界.
(於2017年2月27日刊登於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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