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自媒體」年代
Steven告訴我整個自媒體市場每年的生意額大概有500億 (人民幣。下同), 他在北京經營媒體業務. 公司已經在新三板上市, 估值以億元計, 因為盈利增長快, 正在計劃在主板上市. Steven三十出頭, 他公司所處的社區是在北京東四環, 新生企業如雨後春筍, 見証了大陸的創業潮.
什麼是自媒體? 自媒體有個更普遍的名字叫“網紅”, 亦被稱為KOL(Key Opinion Leader), 代表一些在網上具影響力的人. 稱他們為”人”, 其實是有點誤導. 雖然網紅是以個人身份在電子平台出現: 發帖子, 轉微搏, 評新聞. 但很多時背後是由一個團隊經營和運作的. 成功的網紅月入數百萬. 我自家投資設在廣州的《投資脈搏網》(imaibo.net)也有利用網紅來吸引客戶. 他們寫的文章又或即市評論, 粉絲是願意付費閱讀的. A股火熱時, 我們網站成功的網紅月入是超過100萬的.
網紅在中國已經流行了四五年, 當初我廣州的同事向我介紹這運作模式時, 我是心存懷疑的.
我性格具批判性, 很難接受這種追捧明星的行為. 不要說投資是認真事, 即使是日常消費也很少會受偶像影響, 當然市場已經證實我的想法是錯的.
大陸的電子商務蓬勃, 估計消費品廣告有接近兩成已經是花在電子媒體上. Steven的公司便是網紅和這些產品供應商連結起來, 網紅收取產品商的費用中, Steven可以拿到5%至15%不等的佣金. 當然愈是受歡迎的網紅, 所需付的回佣便愈低.
網紅雖然是接單辦事, 但為長遠計, 他們也會珍惜羽毛, 看看這些商品是否合格. 推銷分軟推和硬推, 硬推就是按產品商草擬的訊息, 一字不改地傳達開去, 這些合約在Steven的網站上都寫得很消楚. 軟推就比較靈活, 網紅可以以朋友間推介的形式替商品做宣傳.
互聯網生態, 互生亦互剋, 像新浪微博這些入門網站需要人流, 網紅絕對起到作用, 但平台經營成平不輕, 賺錢絕不容易, 傳統的banner ad已經愈來愈難賣錢, 觀眾亦對干擾式的廣告感到很厭煩. 而網紅卻以用戶身份蠶食網上廣告這塊餅, 平台肯定有意見. 當《投資脈搏網》在新浪上轉發網紅文章時, 如果內容太過鼓吹收費, 新浪是會將我們這些文章刪掉的.
自媒體年代給我最大的啟發是, 在今天這個去中介的互聯網世界, 如果個人能夠生產具吸引力的內容, 不論是文字或是影像甚至是轉發, 便沒有需要再替機構打工.
(於2017年6月23日刊登於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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