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資難與易 時間是東風

2009年年初,我脫離職業銀行家生涯,和朋友嘗試合組對沖基金,投資可換股債券和高息債券。那時正值金融海嘯的谷底,很多公司債券都被拋售到不合理的低價,甚具投資價值。我以為憑藉過往的交易員履歷和資本市場發債的經驗,集資應該不是問題,結果是差强人意,雖然推薦的債券和可換股債券,價格在半年之內翻了一番, 但那時候,大部分投資者驚魂甫定,願意投入基金的投資者不多,拿到的錢大部分都是Managed Account,就是說客戶授權基金經理作投資,但資產仍然留在客戶的戶口;經濟上,基金經理仍然可享受分紅,但對新設立的基金來說,最重要的兩點:建立業績紀錄和獨立基金平台便付之闕如。

說亞洲人有錢;那陣子的感覺郤是集資難,難在以有限的Rolodex去追求無限的資金。 近日IPO再次掀開熱潮,坊間報導常常聚焦於散戶超額認購多少倍和凍結資金多少,其實私人公司上市一般是把公司四分一的股權(以上市後計算)賣給外界投資者,而這些股權(集資額)當中,慣例是九成以配售的形式賣給機構投資者,只有餘下的一成是供散戶認購註。公司上市的成功與否,散戶的支持只是過錦上添花和造勢而已。

機構投資者的支持既是上市成敗的關鍵,近年投行為了保險,常常引入主要投資者(Anchor Investor), 城中富豪和主權基金都是主要對象,引入有頭有面的投資者,既可增聲勢,復減低對一般基金經理的依賴,路演也沒那麼辛苦,想起我早年跑Road Show時, 常常為了一張小小的買單,竟要跑到蘇格蘭老遠的城市推銷。

美國人發明了投資銀行這門生意,機關算盡。所謂包銷(Underwriting),其實是軟包銷(Soft Underwriting),銷而不包。魔鬼在細節中,銀行在簽真正的包銷合約時,通常是在路演後儲足了機構投資者的買單,行內人說 “the book is covered”之後。如果價錢談不攏,又或買盤不足,銀行或客戶都可以單方面拉倒。

話說回頭,市場永遠是正確的,投行能夠繼續經營上市生意,客戶仍然對上市趨之若騖,是各有所求,各取所需。銀行為了經營上市業務,既要維持一定的企業融資和銷售團隊,又要支持股票研究部門,維持與基金經理的關係,這些都是要錢的。在市場呆滯IPO死寂的時候,這些固定開支,有如刀割荷包,等到有機會賺錢時,又怎會留手呢?從客戶的角度,上市公司可以是一個很重要的集資平台,不單是在IPO的時候,更重要的是未來發新股、發債、收購等等。而由一私人公司轉身成為上市企業,跟機構投資者打關係,更好的故事也需要包裝,投資銀行便充當這關鍵角色。

經驗告訴我,集資難或不難,時間就是東風。大部分投資者都是羊群,趁勢遠比等候別人發現你的優點來得實際。

註 根據香港上市條例,如果IPO 熱賣,散戶超額認購超過100倍,便會觸發回撥機制,國際配售和IPO的比例由原來的90:10,變作50:50。


(於2010年11月18日刊登於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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