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性何其早, 拒調惹人疑
旺角黑夜之後, 我這段日子的心路歷程是: 看到暴力衝突、警員被襲, 心裡很不舒服. 身為“錫身”香港人, 很自然踏在維穩的一邊. 然而, 這兩週看到政府的反應, 那種借民意的東風希望趕盡殺絕的凶悍, 我倒又回到反對派的一邊.
作為一個在梳化上的評述員,我對事件的觀感是:
1.
比起佔中,香港人對旺角衝突事件的反應是從未如此團結過。眾口都反對暴力。但是, 淺讀歷史的人知道反暴力不是中國人的傳統,貪生怕死也許更接近我們中產香港人的性格;
2.
某位警察拔槍絕對是一個霎時反應,是敵眾我寡下為了保護拯救同僚的條件反射,合不合警規,我不懂,但我覺得並不是有預謀或聽從上級指令將運動升級. 然而, 一哥事後的破格嘉許, 言不衷理不順, 我估計他想討好的不是特首, 而是警隊基層;
3.
警方前線員佐對上級安排和處變方法不滿,我是可以理解的。羣眾事件,永遠有很多隨機性,旺角在太陽升起前失控,警力的安排是有值得商榷之處。
4.
雖然政府努力營造事件的嚴重性,正如長毛在電視上所說:『如果這些是暴民的話,當日他們的人數遠警察多,完全可以發生搶槍事件。』香港的激進本土派今次顥示的勇猛度,以香市民接受水平算,也許是超越警戒線的紅色,但從國際標準看,只是黄色而;
5.
電視新聞上,《無線電視》稱旺角的群眾為暴民、《Now》稱他們為示威者,我們的傳媒還是有政治立場的,我是較傾向於後者;
6.
事件與小販問題無關,亦不是什麼“魚旦革命”. 小販管理這厭惡性工作,一直是民怨發洩對象,本土派要製造聲音,小販問題只是眾多的工具之一而已,魚旦這香港美食何其不幸地蒙上不白之冤。
高局長說:『事發時,小販管理隊並不是在執法』,
這點值得日後調查證實;
7.
民意縱使歸邊,即使人家給警察一萬個like,難道特首就可以不為目前香港社會上戾氣負責嗎? 敢問特首一聲何謂問責?有說港獨是梁特首連任的最佳朋友,換一個角度看,有了振英哥,共產黨在香港實在不需要敵人。
8.
政府拒絕成獨立委員會調查, 於理不合. 如果怕調查淪為政治秀, 成了反對派的洩慾工具, 可以將調查範圍限定在旺角黑夜當晚發生的事情是否有預謀, 不能涉及社會風氣和政治誘因.
只要調查組具公信力, 此事對社會減溫, 肯定有禆益, 因為我相信事件的預謀性和社會參與度都會比政府現在提出的版本為低. 反而事情中間的陰差陽錯卻可以通過調查,
被真實地反映出來.
9.
這次參與示威的年青人可能會為事件而留案底, 影響一些就業包括移民, 他們的理想是為爭取一個更公義的社會, 個人為此而付出代價, 我既同情亦尊重他們的決定,
雖然我並不支持他們這樣做. 因為我覺得要達到目的, 有更好的手段, 但是, 一, 我不敢強作聰明扮全知; 二, 身體是他們的, 我又豈能代他們作主. 在香港, 傳統上做反對黨的代價是很低的, 試看我們的“大狀黨”議員, 縱使拿不到回鄉證,
仍然可以維持算是舒適小資產階級生活. 人家新加坡的反對派, 小則因官非而破產,
大則坐牢.
10.
歷史是漫漫長路, 今天看似萬全的勝算, 最終可能是致命的敗著, 君不見當年因為反政府而坐牢的曾德成, 時移勢易, 仍然可以晉身為局長.
特首輕率地將事件升級為暴亂, 很自然令人聯想起上世紀的“六七暴動”, 這往事其實令很多今天升上神位的“老左”尷尬. 想當年梁特首的尊翁也是抗暴港英警察的一員,
世事何其吊詭. 何謂左、何謂右,
真難定!
政治當然少不了權謀, 但行事為達目的又是否可以完全沒殺良心呢? 人生匆匆幾十年光景, 除了現世的名利之外, 大家貪圖的難道不是那虛無縹緲的“歷史評價”嗎? 今天縱使你對自己的“價值觀”深信不疑, 難保有天這價值觀會完全破產. 行事多留一點慈悲, 才是真正造福社會.
(於2016年2月22日刊登於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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